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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公民办教育“两轮”齐转共建“高地”

所属栏目:招生政策     发布时间: 2010-4-8 10:58:56

公民办教育“两轮”齐转共建“高地”

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、重庆市教委主任  彭智勇
  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重庆到2020年要建成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高地、长江上游教育中心,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和教育现代化、国际化。黄奇帆市长在教育工作会上提出,重庆教育任重而道远,仅靠公办教育断不能完成,必须大力发展民办教育,真正做到“两轮”齐转,共建“高地”和“中心”。
  发展民办教育是大势所趋
  一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。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在教育改革与发展历程中,发挥着增强服务能力、增加服务品种、扩大教育资源、促进教育公平的不可替代作用。二是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需要。通过引进民间资本来增加教育投入、扩大教育规模、改善办学条件,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有效途径,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需要。三是建设西部教育高地的需要。到2020年,我市高等教育在校生总量将从现在的70万(其中民办高校9万)扩大到120万左右,按目前全市60所高校计算,还需新增30所。完全依靠政府斥资新建大学或单靠公办高校扩招既不现实,也不可能。怎么办?必须发展民办教育。四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需要。重庆要实现2020年教育目标,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,这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力度,另一方面就是靠增加民间投入来解决,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格局,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。
  发展民办教育应做到“四个必须”
  一是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民办教育。教育涉及千家万户,惠及子孙后代,关系民族未来。提高教育质量,促进教育公平,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,才能促进教育的科学发展。二是必须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。按照“黄十条”的要求,各级政府只有把民办教育纳入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教育规划,统一组织、统一实施,并狠抓落实,才能推动全市民办教育再上新台阶。三是必须实现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政策平等。市级各有关部门及区县政府应当在经费、项目、用地、用人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,依法促进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切实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,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四是必须纠正民办教育在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。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必须依法办学,克服急功近利现象,绝不能“饮鸩止渴”,要坚信“人间正道是苍桑”。
  发展民办教育应处理好“五个关系”
  一是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。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,一手抓发展,一手抓规范,在规范中发展,在发展中规范。二是正确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。民办教育作为一个相伴人类文明社会而生的系统,自当有五彩缤纷的发展状态,一定要在传承的基础上追求创新,在共性的基础上寻求突破,形成自身特色,树立良好品牌。三是正确处理好公益与收益的关系。民办教育是公益性事业,举办者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,才能把教育做好、做大、做强,同时依法取得合理回报,也是理所当然的。四是正确处理好布局与结构的关系。应作好区域、结构和层次规划布局,构建公办民办相协调、“大、中、小、幼”相配合、城市乡村相统筹、短期长远相匹配的战略格局。五是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规模的关系。质量是民办教育的生命,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以扩大规模为着力点,优化结构,提档升级。
  我们坚信,在重庆建设“教育高地”的攻坚战中,民办教育必将成为一支年轻的劲旅,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 
(转自3月24日《重庆晚报》)
市教委新闻中心供稿